来源:广德市图书馆 发布人:朱朕 |
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(第38号)
二、所有经营管理主体必须履行防疫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《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(2021年8月版)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坚持“人、物、环境同防”,一线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,按规定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、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。
三、规范举办集会类活动。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原则,合理控制活动规模,落实落细防疫措施,保持安全距离。做好“二码”查验,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人员不得参加。
四、各类办公楼宇、医疗机构、宾馆酒店、商场超市、农(集)贸市场、政务服务大厅、交通站场、室内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、旅游景点、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以及其它人员密集性公共场所,要进一步加强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“二码”联查工作,规范信息登记和报送。
五、18周岁以上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,尤其是60周岁以上的人群要尽快主动接种疫苗,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造成出行和工作不便。确属不能接种的人员,要主动将相关佐证资料(身份证复印件、出院小结、门诊病历、检查化验单等)交至所在村(社区),由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收集汇总,经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初步筛查后联系市人民医院集中开具诊断证明。
六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当好个人健康安全“第一责任人”。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,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尽量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嗅觉味觉减退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结膜炎、肌痛、腹泻等不适症状时,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及时就近前往具有发热门诊(诊室)的医疗机构就诊,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,配合完成核酸检测,途中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
广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1年8月27日
编辑:刘志中
初审:彭获金 夏 慧
复审:李兴峰
终审:唐 芬